综合城乡居民的人均收入和总人口来考,城镇家庭总收入24.06万亿元,农村家庭总收入6.89万亿;较上年分别增长11.33%和12.63%;全部居民的家庭总收入为30.95万亿,较上年同比增长11.61%。从城乡居民的总体家庭收入占到上半年GDP现值的45.73%,占比较上提高2.17个百分点。值得关注的是四季度农村居民的收入存在明显的问题,前三季度的居民人均收入的8297万亿元,较上年下降2.70%,但是年末农民人均收入11422元,同比增长15.47%;四季度人均净收入增长1.29倍。同四季度的粮食价格的大幅回落形成反差。统计部门数据的真实性对国家和社会额度决策起到重要作用,但是的本期农民收入的大幅度提升,显示有悖于当前经济发展的事实,是否存在粉饰太平的做法,值得研究者的怀疑。
当前我国中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较慢,尤其是农村地区居民货币总收入下降,是导致全社消费增长放缓的根本原因,统计部门提出的专业经济学家不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,相反通过制造虚假数据掩盖事实严重违背实事求是的原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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